2010年前采集完成且尚未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尽快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大厅领卡!
一、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当年新参保单位按照该单位职工发生费用前单位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二、女职工因治疗异位妊娠(含同时附带子宫肌瘤、阑尾炎等手术)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70%比例支付。